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
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出处:清・林则徐《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》:“驶近夷路,概行追击,倘敢逞凶拒捕,格杀勿论。”
用法:复杂式;作谓语;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例子:如有白拒捕等事,格杀勿论。(《负曝闲谈》第三回)
击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论罪。#语本《周礼・秋官・朝士》汉・郑众・注。
【典源】
#《周礼・秋官・朝士》汉・郑众・注[1]
谓盗贼群辈[2],共攻盗乡邑及家人者,杀之无罪。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、上人车船、牵引人欲犯法者,其时[3]之,无罪。
[1]典故或见于《史记・卷五一・荆燕世家》。
[2]若军:聚众成军。
[3]格杀:击杀。“格”与“挌”通,击。
《史记・卷五一・荆燕世家》
至孙定国,与父康王姬奸,生子男一人。夺弟妻为姬。与子女三人奸。定国有所欲诛杀臣肥如令郢人,郢人等告定国,定国使谒者以他法劾捕格杀郢人以灭口。至元朔元年,郢人昆弟复上书具言定国阴事,以此发觉。诏下公卿,皆议曰:“定国禽兽行,乱人伦,逆天,当诛。”上许之。定国自杀,国除为郡。
【典故】
《周礼》一书相传为周公所撰,记载了周代的官制。在该书《秋官・朝士》中提到“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,杀之无罪”,汉代郑众解释这句话的意思说:“如果有盗贼聚众成军,来攻打抢劫别人的村舍,杀害别人的家人,这些匪徒假如因此被杀,杀人者无罪。这就好像现行法律,无故侵入他人屋里、强行登上他人之车、强迫他人犯法,如果因此被人格杀,杀人者无罪。”这就是“格杀无论”的典源,这句成语就是用来指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罪论。
【书证】
- 01.清・夏燮《中西纪事》卷一三:“又声言:夷人入其界者,登时格杀勿论。”
- 02.清・林则徐〈恭报抵粤日期折〉:“分派兵哨各船,在伶仃洋一带,按月轮流堵截,无论内地何项船只驶近夷船,概行追击,倘敢逞凶拒捕,格杀勿论。”
- 03.《清史稿・卷二五・宣统本纪》:“傥有匪徒从中煽惑,意在作乱者,照惩治乱党例,格杀勿论。”
【用法】
语义击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论罪。
类别用在“杀之无罪”的表述上。
①当局已下令,对暴动份子格杀勿论。
②统帅已下达阵前逃亡者、格杀勿论的命令。
③对不肯解除武装的战俘,我军将领已决定格杀勿论。
④演习视同战争,凡怠慢而严重贻误军情者,一律格杀勿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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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
拼音 gé 部首 木 总笔画 10①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。例如~子纸。方~儿布。②法式,标准。例如~局。~律。~式。~言。合~。资~。③表现出来的品质。例如~调。风~。人~。国~。性~。④阻碍,隔阂。例如~~不入。⑤击,打。例如~斗。~杀。⑥推究。例如~致。⑦树的长枝。⑧至,来。例如~于上下。⑨感通。例如~于皇天。⑩变革,纠正。例如~非。⑪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。 -
杀
拼音 shā 部首 木 总笔画 6①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。例如~生。~敌。~鸡取卵。~一儆百。②战斗,搏斗。例如~出重围。③消减。例如~风景。④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。例如肥皂水~了眼睛。⑤收束。例如~价。~尾。⑥勒紧,扣紧。例如~车。⑦用在动词后,表示程度深。例如笑~人。恨~。 -
勿
拼音 wù 部首 勹 总笔画 4◎副词,不,不要。例如请~动手。~谓言之不预(不要说没有预先说过)。 -
论
拼音 lùn,lún 部首 讠 总笔画 6①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。例如~断。~点。~辩。~据。~者。议~。讨~。辩~。②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、理论和言论。例如理~。舆~。专~。社~。③学说,有系统的主张。例如系统~。④看待。例如一概而~。⑤衡量,评定。例如~罪。~功行赏。⑥按照。例如~件。~资排辈。⑦姓。